农业部网站4月25日发布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50条。
与养猪户紧密相关的惠农政策有:
1、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解读分析:俗话说,猪粮安天下。充分说明的生猪养殖的重要性。生猪调出大县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目的是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国家为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正想政策的效果如何?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能否安全有效,取决于能否让广大养殖户知晓并参与进来,真正按照政策方向发展。
2、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解读分析:2014年开始探索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目前国内生猪等农产品已经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机制是国际通行规则,有形之手要与无形之手相结合,才能取得最佳的调控效果。收储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养猪户,对产业链下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考虑却不够。如果不发挥市场作用,不考虑下游企业的诉求,最终效果会与初衷大相径庭。
3、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全国范围“三品一标”的蔬菜、水果、大米、猪肉、牛肉、鸡肉和淡水鱼等7类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监管信息可共享”。
解读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要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的基本要求,推行猪肉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更是落实责任追究的重要保障。猪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能力、扩大范围、强化监管、开展宣传,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目前,我国企业是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真正主体和主要实行者,在非强制性要求可追溯的情况下,企业是否有可实行可追溯体系的动机?实行可追溯体系其成本收益有哪些?可追溯的猪肉能否实现优质优价?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从理论上加以研究,从实践上进行总结,从政策上给予引导。
4、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解读分析: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可以提高生猪养殖科技水平、降低养猪生产成本、改良生猪品种质量,提高生猪的品种品质、生产性能,推动生猪产业快速健康发展。(1)通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健全生猪工人授精服务网络,更好的推进优良种公猪的高效利用。(2)通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降低养猪生产成本。(3)改良生猪品种质量 通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减少了生猪疫病传播,降低了由自然交配带来的疫病交叉传染风险。另外,种猪受胎率、平均窝产仔数、仔猪成活率、仔猪健康状况和生长速度明显提高。群众普遍认为母猪产仔多了,仔猪好养又好卖。(4)通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生猪养殖在良种推广、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等方面得到了全面提升,大大提高了生猪的品种品质、生产性能,有效地推动了生猪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5、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解读分析:近年来,我国的养猪规模在不断的扩大。现代畜牧业发展道路,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产业、科技创新、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动物疫病防控、社会化服务“五大体系”,大力提升畜牧业规模、质量、效益、生态、安全水平,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较快的提升。养殖规模化是现代化畜牧业的重要特征之一。
6、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7.8亿元补助经费。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解读分析:为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国家不断增加对动物疫病防控的投入,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目前我国已形成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补助、扑杀补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7、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目前,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共计15个。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中储粮北方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2014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解读分析: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同时农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又具有特殊性,所以,我国将农业保险作为政府的经济政策来推行,把农业保险纳入社会福利政策之中,通过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间接实施对农业、养殖业的政策扶持与利益保护。2014年我国将扩大畜产品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希望能给养猪业带来好的效果。
8、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2014年2月,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工作指导、土地流转、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强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多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等。
解读分析:中国传统的养猪生产模式,已经面临效益递减困境,家庭农场或将成为养猪业的突破口。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这些个人和机构将获得更多的国家补贴。家庭农场在发展壮大过程中,资金需求旺盛,而由于没有足够的抵押物,银行一般不愿放贷,农场主遭遇融资难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9、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2014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引导规范运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对于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只要符合合作社基本原则和服务成员的宗旨,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能让农民切实受益,都将给予鼓励和支持。2013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资金规模达18.5亿元。目前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都把合作社作为承担主体。已有部分涉农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管护。2014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解读分析:目前,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二是金融支持政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三是财政扶持政策,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结语:惠农政策是改善民生的需要。落实惠农政策,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民生任务,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民群众生产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当前,落实惠农政策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每年都有部分地区养猪户没用获得相应的补贴、扶持不到位,项目进展比较慢等问题。解决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具体工作落实层面入手,强化措施,加大查纠力度,在治标上下功夫;也需要从工作机制层面入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在治本上下功夫。